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
管理暫行辦法
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,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和《宜興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》,結(jié)合本單位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總體要求
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總體要求是: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。
第三條 公開內(nèi)容
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類,內(nèi)容詳見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,具體包括:
(一)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機構(gòu)設置、職能、辦事程序等。
(二)招投標行業(yè)有關政策文件和決策信息。
(三)宜興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信息、政務活動等動態(tài)信息。
(四)宜興市城市管理局人事信息、財政管理、公共資源等信息。
(五)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
第四條 組織機構(gòu)及職責
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黨委書記、局長為組長,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,各科辦負責人為成員。領導小組負責宜興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,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大問題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(gòu)為城市管理局辦公室,負責信息公開日常工作。
第五條 公開程序
(一)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
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宜興市城市管理局門戶網(wǎng)站為主要載體和主要公開形式。各科辦應公開的政府信息,由各科辦自行擬寫,經(jīng)科辦負責人簽字后,注明保密審查情況,經(jīng)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,報經(jīng)辦公室審查后上發(fā)布。
(二)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
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,其申請程序、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參見《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實施意見》。
第六條 保密審查
依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(guī)和規(guī)定,建立政府信息發(fā)布保密審查制度,審查應遵循誰公開誰審查、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。
第七條 工作要求
(一)要明確工作人員,制訂有關制度,落實有關責任,把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。
(二)各科辦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(nèi),通過宜興市城市管理局網(wǎng)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。
(三)各科辦承辦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嚴格按照《市城市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實施意見》執(zhí)行。
(四)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、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(nèi)容的,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批評,情節(jié)嚴重的,將依法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政紀處分。
第八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。